很多朋友在打官司之前,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赢了官司就一定能拿到钱吗?
当然不是。
打赢官司只是拿到钱的方法,打赢官司的确并不一定能够拿到钱。
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一、打赢了官司
2018年,公司花了很大的功夫,打赢了官司,仲裁委的生效仲裁裁决认定对方公司支付费用、支付违约金、支付律师费。
这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二、强制执行不到对方公司的钱
公司打赢官司以后,对方公司依然不给钱。
于是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公司给钱,但是对方公司拒不执行。
法院查询了对方公司的银行账户、房产信息、土地信息、车辆信息、持股信息等财产信息后,没有可供强制执行还债的财产,并将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限消名单和边控名单。
但对方公司依然不还钱,到了2018年年底,法院只得终结本次强制执行。
三、继续追究对方公司股东的责任
在对方公司依然不还钱,法院只得终结本次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我们代表公司依然紧追不舍,试图追究对方公司股东的责任。
方法和依据详细可见作者之前的以下几篇文章:
1、穿透公司让股东直接承担责任,让商业社会没有挽不回的诚信
2、最高院规定提示债权人:穿透公司追责股东"宜早不宜迟"
3、 看了近千份文书后,我找出了支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担责的三个代表
法院经过听证审理后,支持了我们代表公司提起的追究对方公司股东责任的主张,并裁定对方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次重大胜利。
四、法院查扣对方公司股东财产
基于法院裁定对方公司股东就债务的连带责任,法院开始查扣对方公司股东的财产。
到了2020年年底,法院最终查扣了对方公司股东的银行账户现金和登记在对方公司股东名下的十辆小汽车。
至此,历经两年多,终于取得了最终胜利。
很多时候,打官司本身并不是目的,通过打官司追款实现现金流的回收才是目的。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在面临债务人股东没能力还债的时候,还可以穷尽所有手段追究债务人股东的责任。
有关的技术问题和理论问题详见下文:
1、穿透公司让股东直接承担责任,让商业社会没有挽不回的诚信
2、 最高院规定提示债权人:穿透公司追责股东"宜早不宜迟"
3、 看了近千份文书后,我找出了支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担责的三个代表